田湾核电站是中俄两国在加深政治互信、发展经济贸易、加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方针推动下,在核能领域开展的高科技合作,是两国间迄今最大的技术经济合作项目,也是我国“九五”计划开工的重点核电建设工程之一。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,厂区按4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规划,并留有再建4台的余地。一期工程建设2台单机容量106万千瓦的俄罗斯AES-91型压水堆核电机组,设计寿命40年,年平均负荷因子不低于80%,年发电量达140亿千瓦时。
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,负责田湾核电站的建设管理和建成后的商业运营。公司股东和股比的构成是: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50%、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30%、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%。
田湾核电站采用的俄AES-91型核电机组是在总结WWER-1000/V320型机组的设计、建造和运行经验基础上,按照国际现行核安全法规,并采用一些先进技术而完成的改进型设计,在安全标准和设计性能上具有起点高、技术先进的特点。其主要技术特点包括:反应堆厂房采用双层安全壳、安全壳预应力张拉系统采用新型倒U形50束钢缆张拉方式、安全系统采用完全独立和实体隔离的4通道(N+3)、设置堆芯熔融物捕集器与冷却系统等缓解严重事故后果的安全设施、使用铀-钆一体化全锆先进燃料组件、采用全数字化仪控系统等。田湾核电站概率安全评价表明:发生堆芯严重损坏或熔化事故的概率小于3.3×10-6/堆年(当前世界上运行的核电站一般为10-4/堆年),发生严重放射性泄漏事故的概率不超过6.4×10-8/堆年(当前一般为10-5/堆年)。田湾核电站的安全性、可靠性和经济性与西方正在开发的先进压水堆的目标一致,在某些方面已达到国际上第三代核电站的要求。
根据中俄两国政府协议和总合同,俄方负责田湾核电站总的技术责任和核岛、常规岛设计及成套设备供应与核电站调试,中方负责工程建设管理、土建施工、围墙内部分设备的第三国采购、电站辅助工程和外围配套工程的设计、设备采购及核电站大部分安装工程。
田湾核电站施工过程中,二三公司充分发挥自身能力,除了承担四大厂房和七大厂房的安装工作之外,还成功地向工程建设的上下游扩展,承担了核电站施工所有物资的管理以及核岛核清洁工作。
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999年10月20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,2005年10月18日开始首次装料,12月20日反应堆首次达到临界,2007年5月17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。
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于2000年9月20日浇筑第一罐混凝土,2007年5月1日反应堆首次达到临界,5月14日首次并网成功。2007年8月16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。